漫长的英国(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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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长的英国(上、中)

发布日期:2025-04-13 10:52    点击次数:175

已经看过《英国悠长史》(上册)的朋友,可以直接跳到第四部分看。

嘿,咱们聊聊这事儿。一开始吧,我就想说,好多东西得从头说起。你得知道,每件事儿都有它的起因和经过,就像树有根,水有源一样。咱们面对问题的时候,不能只看表面,得深挖它的本质,这样才能找到解决办法。生活中啊,难免会遇到各种挑战和困难。但你得记住,这些都不是事儿,关键是咱们怎么去看待和处理它们。保持积极的态度,相信自己有能力克服一切,这样你就能更有信心地去面对一切了。还有啊,我觉得人与人之间的沟通和理解特别重要。有时候,咱们可能因为一些小事儿产生误会,但只要坐下来好好聊聊,把心里的想法说出来,大多数问题都能迎刃而解。所以啊,别害羞,别怕麻烦,多跟别人交流,这样才能更好地相处。反正呢,生活就是这样,有起有落,有好有坏。但咱们得学会适应,学会调整自己的心态,这样才能过得更加充实和快乐。希望每个人都能找到自己的方向,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

聊到英国的历史,咱们得先从罗马时期的三大野蛮部落讲起。那时候,英国这块地上,有三个特别出名的野蛮部落,它们在罗马时代可算是出了大名。这些部落的力量不可小觑,对英国后来的历史影响深远。咱们要讲英国的历史,就不能不提它们。

说到俄罗斯那部分,我已经讲得很明白了。在罗马人看来,有三个主要的“野路子”民族,他们分别是:来自北欧的日耳曼家伙、中欧跑出来的凯尔特兄弟,还有东欧那片的斯拉夫人。

上次咱们讲完了住在最东边的东斯拉夫人,这回咱们来聊聊住在最西面的凯尔特人。凯尔特人,他们生活的地方可远了,在最西边呢。咱们今天就来好好说说他们。

凯尔特人以前生活在欧洲的中西部,他们像部落一样分散居住,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国家体系。不过,凯尔特人的战斗力还挺强,他们掌握了冶铁技术,能打造铁制武器。要是碰上那些还在用青铜器的土著部落,他们基本上能轻松应对,把对方打得落花流水。

凯尔特人之所以能够掌控今天的英国群岛,关键在于他们拥有了铁制武器。在公元前700年到公元前500年期间,他们抵达了这片土地,并成功击败了岛上原先的土著居民,从而成为了这三个岛屿的主人。

那个岛上的原住民最初都去哪儿了呢?

找遍了,就是没找到,不见了。

不是被杀掉,就是跑到别的国家,最后变成了其他民族的一份子,或者跟凯尔特人结婚生子,慢慢融合成了凯尔特人。反正,如果一个民族没啥特别强的凝聚力,那在历史的长河里,很容易被其他民族同化掉。

凯尔特人在对抗各地的本地部落时还算可以,但碰到日耳曼人和罗马人就不行了。

在罗马刚开始那会儿,罗马人的打架本事最强,比日耳曼人、凯尔特人还有斯拉夫人都要厉害。罗马人简直就像战神下凡,满欧洲追着其他势力跑,把他们打得落花流水,见到罗马人就吓得不行。

罗马到了晚期,罗马人很快就堕落了,整天就知道泡在澡堂子里,连刀都握不稳了。那时候,战斗力排行变成了日耳曼人最强,凯尔特人次之,罗马人和斯拉夫人差不多。日耳曼人一看机会来了,他们提着大刀,杀得满身是血,硬是把欧洲那些好地方都给抢占了。

由于欧洲战斗力格局的变动,凯尔特人先遭到了罗马人的压迫,随后又被日耳曼人给欺负了。

公元前59年那会儿,罗马的凯撒大佬当上了高卢地区的头头儿。他用了整整三年,把那儿还处于部落阶段的凯尔特人分支——高卢人,给打得溃不成军。这些高卢人被打怕了,只能一路往西北逃,跑到他们不列颠岛上的亲戚那儿避难。凯撒见这些高卢人跑了,哪肯罢休,立马带着队伍就追。结果这一追,意外发现了之前从没人去过的英伦三岛。凯撒心想,一方面得把这些高卢人彻底干掉,另一方面,这新地方也得划进咱罗马的版图啊。于是,他二话不说,带着兵马就上了岛,开始动手。

公元前55年夏天8月份,凯撒带着一万多人的大军,乘着80多条大船,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浩浩荡荡地登陆了不列颠岛。当地的凯尔特人见状,立刻冲上前去迎战。不过呢,凯撒的军队战斗力实在是强太多,简直就是碾压级别的。他们轻轻松松就占领了海滩,然后继续往内陆推进。

到了第四天,海上突然刮起了大风暴,凯撒的船队损失特别大。这时候,凯尔特人瞅准机会,把凯撒的粮食补给给截了。为了保证安全,凯撒决定在冬天到来之前,赶紧把军队撤回来。

第二年,凯撒一切准备就绪后,又带着五个军团外加两千高卢骑兵去攻打不列颠。这回凯尔特人被打得彻底服了,直接认输求饶。按理说,罗马这时候应该趁机在不列颠驻军,把小岛彻底拿下。但谁承想,后方的高卢突然闹起了叛乱,凯撒只好火急火燎地赶回去平乱,没顾得上在不列颠留兵看管。所以,不列颠实际上还是自个儿管自个儿。

不列颠那个地方,在以前可以说是又破又远,凯撒之后,罗马人就不太愿意再来这里找麻烦了。过了九十多年,也就是公元43年的时候,罗马换了个新皇帝,叫克劳狄。他为了提升自己的政绩,就派了四个军团,总共有两万人,跑到不列颠岛上去了。凯尔特人虽然勇猛,但和罗马军队的战斗力相比,还是差了一大截。他们抵抗了两天,实在是打不过,就投降了。克劳狄等了两个月,自己也跑到岛上去了,接受了当地十一个部落首领的投降书。

根据古罗马的历史资料,罗马大军在不列颠岛上站稳脚跟七年后,也就是公元50年那会儿,他们在泰晤士河边建了个小聚落,名字叫伦底纽姆,意思就是说那是条河经过的地儿。伦底纽姆那疙瘩,放现在就是伦敦的金融城那块儿。我之前写过篇叫《英国的逻辑》的东西,里头有讲伦敦金融城的事儿,对搞明白现在的英国挺有帮助,有空大家可以瞅瞅。

伦敦和不列颠这两个称呼,都是古罗马人给起的。

很久很久以前,英国其实是和欧洲大陆连在一起的。大概在公元前8000年那时候,因为海平面不停地涨,就把连接它们的陆地给淹没了。再到公元前5000年,有些人从欧洲大陆来到了英国,他们带来了牛羊,还有大麦、小麦这些农作物。又过了好些年,另一批人带来了青铜的技术和文化。最后,凯尔特人带着铁器来了,他们统一了整个英国。

在凯尔特人统一之前,英国人聊起他们的老早以前的文明,说是在公元前2500年到公元前2000年那会儿,搞了个超有名的巨石阵。但奇怪的是,凯撒和他的《高卢战记》里压根儿没提这茬儿,就好像这个古代奇观压根儿不存在似的。你说这巨石阵吧,离伦敦也就130公里远,人们不是都爱到处溜达、探索新鲜事物嘛,这么显眼的东西,按理说几千年前就该被发现了。可英国人自己的记录里,说是到了1130年,才有个神父出门时无意间撞见了巨石阵。这事儿吧,我觉得挺让人琢磨不透的。

公元前55年,凯撒初次碰面凯尔特人时,首先打交道的是他们当中的一支部落。凯撒给他们起了个名字,叫“不列吞人”,意思是他们身上爱涂各种颜色,后来这名字念着念着就变成了“不列颠人”。这就是不列颠这个名字是怎么来的。

凯尔特人挺像游戏里那些德鲁伊的角色,他们特别尊崇大自然,医术也是相当高明,喜欢搞占卜算命,信仰德鲁伊宗教。而且啊,他们还爱留长发蓄大胡子,喜欢用那种特别靓的蓝色染遍全身,整个人都变成天蓝色,瞅着就跟电影里的阿凡达似的。

罗马人称他们为野蛮人,不光是因为他们的生产方式不发达,还因为他们的男女关系混乱得很。在那里,一个妻子可能被好几个男人共享,有时候甚至是兄弟或父子共用。孩子归谁,就看谁是第一个跟那妻子有亲密关系的,孩子就算在谁的头上。

罗马人没能把英伦三岛上的凯尔特人全给征服了,他们就看上了不列颠岛南边那块地儿,就是现在的英格兰和威尔士。他们在那儿搞了个不列颠行省,这回学聪明了,直接留了12万常备军在那边,长年守着。

罗马帝国把英格兰和威尔士拿下后,就差不多到头了,对那荒凉的苏格兰和爱尔兰,他们没兴趣去占领。苏格兰人还老穿着裙子往南跑,骚扰他们,这让罗马皇帝头疼不已。于是,在122年,罗马人在英格兰北部建起了哈德良长城。过了20年,他们又在更北边修了安东尼长城,目的就是把那些北方的野蛮人跟英格兰隔开,好方便管理。

这样一来,英格兰和威尔士在文化上深受罗马影响,把拉丁语当成了正式说话的方式,但苏格兰和爱尔兰那边,却始终没谁能真正把罗马那一套吃透,各玩各的,互不干涉。

罗马人搞的那个哈德良墙,说它是长城其实挺勉强的,叫它哈德良土墙可能还更贴切些。它跟咱们中国的长城完全不是一码事。你看它那长度、厚度、高度,还有坚固程度和建筑手艺,都太简陋了。就这么个玩意儿,也好意思叫长城?

罗马人对不列颠的管辖长达三百多年。但西罗马帝国后来衰落了,原因嘛,就是大国一旦过得太舒服,老百姓就容易沉迷享乐。就像以前的罗马和现在的美国,一个样儿。他们老去那些娱乐场所,哦就是浴场啥的,结果把身子骨都给搞坏了。这时候,各路野蛮人,特别是能打仗的日耳曼人,直接冲着意大利就去了,抢掠一番。西罗马帝国为了保住意大利,没办法,在407年只能把在不列颠的军队撤回老家。

罗马和不列颠是和平分手的。皇帝霍诺给当地人留了一封信,告诉他们要多保重。之后,他含着泪结束了这段关系,收拾好东西就回家去了。

罗马的兵哥们一听到这个命令,全都乐开了花。他们早就烦透了这个整天下雨、破破烂烂的小岛,心里早就琢磨着回罗马好好泡个热水澡了。

不过,选择啥也不干、放任自流,那可是要自个儿承担后果的。

罗马人的战斗力,后来竟然跟斯拉夫人差不多了,这都是他们自己折腾出来的。想想以前,他们打仗那叫一个厉害。公元60年的时候,凯尔特人实在受不了罗马的欺压,就起义了。十万凯尔特人在惠特灵大道跟一万罗马军团干了一仗,结果罗马士兵只死了伤了四百人,而凯尔特人那边,死伤快八万了,两边实力差得可不是一星半点。(这些数据是罗马人记的,说不定里面还掺了点水分呢。)

罗马人后来在与日耳曼人的对战中败下阵来,不是因为日耳曼人实力突飞猛进,而是罗马人自己大不如前了。

罗马人的历史教训摆在眼前,就是说啊,没事别去那些高档场所瞎晃悠,谁老去谁的身体就得出问题。

其实吧,这事儿说起来也挺简单的。咱们就聊聊那个事儿,别扯远了。当时的情况,真的是挺让人意外的。谁也没想到,事情会发展成那样。一开始,大家都觉得挺平稳的,没啥大问题。可后来,不知道怎么的,就突然冒出一堆乱子。那些问题,一个接一个,让人应接不暇。说实话,当时我们都有点懵,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好在,大家伙儿齐心协力,一起想办法,总算是把问题给解决了。虽然过程挺曲折的,但结果还算不错。这事儿告诉我们,遇到事儿别慌,得冷静,大家一起想办法,总能找到解决的办法。

历史学家普遍认为,西罗马真正完蛋是在公元476年。但其实早在410年,就是罗马人离开不列颠后的第三年,罗马城就被日耳曼人的一个分支——西哥特人给攻破了,抢了个底朝天。从这以后,那些蛮族打西罗马就跟闹着玩一样容易。所以说,罗马从不列颠撤军后,基本上三年左右,西罗马就已经名存实亡了。

罗马人统治不列颠三百多年,确实给这儿留下了点啥。他们挑了个好地方,伦敦,那儿有河有平原,还挨着海,就当了中心。然后从伦敦往东、东北、西、西北、北,修了五条大道,跟古代的交通网连上,把不列颠南部都串起来了。他们还建了不少城市,算是不列颠头一批。另外,罗马人开垦了好多地,让不列颠成了他们的一个重要农产地,也给后来的英国农业帮了大忙,算是打了个好基础。

罗马人一走,不列颠的凯尔特人没过几天安稳日子,就自个儿跟自个儿干上架了。

苏格兰北边的凯尔特人,觉得你们南边的人太能忍了,都称你们是“顺民”,居然能容忍罗马人统治你们三百多年都不反抗。现在罗马人走了,没人给你们撑腰了,我们凯尔特人可不会放过这个机会,于是就冲过去找南方兄弟们的麻烦。

南边的凯尔特人,被罗马人带去澡堂子泡澡的次数太多了,身体都泡垮了。他们心里琢磨着,这样下去哪还能打赢啊。挨了罗马人好几次揍后,他们脑袋一热,居然想到去请日耳曼雇佣兵来,帮忙对付北边的老乡。

说接下来的事儿之前,我得先简单说说日耳曼人和他们的一个分支——盎撒人,他们都是啥样的群体。

罗马人把莱茵河和多瑙河以北的大约五百万不同民族统称为日耳曼人。这其中包括了东哥特、西哥特、汪达尔、盎格鲁、撒克逊、勃艮第、法兰克、朱特、维京和诺曼等部落。但说实话,这种分类挺笼统的,不怎么准确。这些部落之间其实并不怎么亲近,往往也不会给对方留情面。奇怪的是,有时候他们还会帮着罗马人去打其他的日耳曼部落。

这些人很多都是金发碧眼,皮肤白皙,身材高大健壮。他们在森林和沼泽里靠打渔放牧过日子,一瞅见有商旅路过,经常立马扔下渔网,拔出刀来就抢东西杀人。忙的时候他们就干活,没事可做就去抢劫,是崇拜北欧神灵的半打渔半抢劫的野蛮人。

罗马人看不起他们,主要因为他们连一座像模像样的城市都没建起来,总共就搭了九十多个简陋的堡垒。老百姓呢,就住在河边那些木头房、茅草屋、泥巴屋里。男人们穿着兽皮做的薄衣裳,女人们则是亚麻衣服。他们平时养养猪牛,也种点粮食,可对种蔬菜水果完全不在行。冶铁技术也是差得很,连货币都没有,赶集时只能拿东西互相换。

日耳曼人过日子的法子,就是按氏族部落那一套来。小事情嘛,部族里能说上话的人就拍板了。要是遇到大事情,那就得整个部落一块儿商量着办。商量时,要是大家觉得领头人的主意不咋地,就可以举起手里的矛,表示自个儿不赞成。

日耳曼人和凯尔特人的最大不同之处在于他们的婚姻制度。凯尔特人那边,一个妻子可以有好几个丈夫;但日耳曼人呢,他们严格实行一夫一妻。要是日耳曼的女人敢出去找别的男人,那她的丈夫可不会轻饶,他会自己动手,把她的头发剃光,衣服扒掉,然后在她亲戚面前,直接把她赶出家门。不仅如此,全村的人还得一起动手,拿鞭子抽她。

早期的日耳曼人身上常带着一股难闻的气味,这让爱泡澡的罗马人感到非常受不了,对他们相当看不起。不过,这些日耳曼人挺爱学习,在和罗马人打交道的时间里,他们逐渐学会了使用更先进的生产工具和武器。

他们跟凯尔特人不一样,没有跟着罗马人一股脑儿扎进澡堂子享受,因此身体一直都挺硬朗。

在日耳曼人里头,后来有三个部落跑到了不列颠。他们就是来自丹麦日德兰半岛的盎格鲁族和朱特族,还有就是住在德国西北海边,下萨克森州那块的撒克逊族。

这三个部落地理位置挨得挺近,所以他们经常联手去抢掠,关系铁得很。特别是盎格鲁部落和撒克逊部落,那简直是穿一条裤子的兄弟,干坏事都一块儿上。因此,我们就把他们合称为盎格鲁-撒克逊人,简称就是盎撒人。

其实说白了,这三个部落跟维京海盗挺像的,没啥大区别。

现在说的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这五个国家,其实主要就是盎格鲁-撒克逊人的地盘,大家习惯把它们叫做“五眼联盟”。

公元449年那会儿,有一队罗马老兵带着的盎格鲁-撒克逊雇佣兵,他们跑到不列颠岛上,帮着南部的凯尔特人去打北部的凯尔特人。后来啊,在盎撒和朱特那些军事头头的带领下,大堆的盎撒人,还有一小撮朱特人,就一个接一个地到了不列颠。他们沿着泰晤士河、亨伯河、特伦特河这些地方,慢慢深入到不列颠的内部。

我之前聊过俄罗斯的一个事儿,就是找雇佣兵帮忙,或者让那些勇猛的人加入军队。但说实话,全球都一样,请人容易送人难。一旦这些雇佣兵发现他们的老板连个像样的守卫都没有,他们可能就会直接动手,把老板踢开,自己掌控大局。

那些盎格鲁-撒克逊的佣兵打着仗,打着打着就觉得,他们的老板其实比敌人好对付多了。那他们还跟敌人较什么劲啊,干脆直接把老板给解决了,把老板的财富都抢过来。这样一来,不比每个月从老板那儿领那点工资痛快多了?

后来,日耳曼的三个部落跟凯尔特人杠上了,这一打就是一个多世纪,直打到6世纪末。凯尔特人里头,有些跑得快的躲到了威尔士,建了几个小国家,可没多久,又被盎撒人给收拾了,最后只能跟盎撒人混在一起。

当威尔士人被盎撒人征服后,他们提出得找个在威尔士土生土长、不懂英语、开口第一句必须是威尔士语的亲王来领导他们。于是,英格兰的国王想了个法子,把快临盆的王后送到了威尔士。王后在那儿生下的王子,就成了首任威尔士亲王,也就是爱德华二世。打那以后,“威尔士亲王”这个头衔就一直被用到了现在。

现在威尔士住的大多数人依然是凯尔特人的后裔,而且英国国王的头胎儿子都会被叫做威尔士亲王,这背后的故事既奇特又悠久。

在英国,英格兰人老爱拿威尔士人打趣,说他们跟山羊有点“特殊关系”。这主要是因为威尔士那地方山多草绿,羊到处都是。老早以前,盎撒人的法律挺逗,跟羊乱来算是小错,交点罚款就行,但要是偷羊,那可就严重了,得剁手。结果呢,有些威尔士的偷羊贼被抓时,就耍滑头说自己是在跟羊“谈恋爱”,不是偷羊。这事儿传着传着,就成了个笑话。现在英国人时不时就会拿出来说说,调侃威尔士人和山羊那点事儿。

在英格兰掌权的盎格鲁-撒克逊人,历来都对凯尔特人看不上眼,主要是因为他们自己是金发,而凯尔特人大多是红发。等盎格鲁-撒克逊人后来有钱有势了,就给红发的人起了个贬低的绰号叫“Ginger huad”(生姜头)。他们创作的小说、诗歌,还有拍的影视剧,都在不知不觉中给大家灌输了一个观念,那就是金发代表好人,女巫和坏人肯定是红发。就像《哈利·波特》里头,金发的马尔福就老爱嘲笑红发的罗恩。

红发的人被说成性格差,脾气大,欲望强,行为粗鲁,还懂黑魔法,但这些都是盎撒人对凯尔特人的偏见和误解。

说到底,关键还是弱势群体没啥发言权,被欺负了也只能对有权有势的人陪着笑脸。

有些凯尔特人逃到了威尔士,在南边安顿下来。而另外一些凯尔特人,他们的命运就没那么好了,有的成了奴隶,有的在战斗中牺牲,还有的只能一路往北逃。至于那些没选择南逃也没战死的,他们全都跑到了哈德良长城的北边,最后变成了苏格兰人的一部分。

三个日耳曼部落瓜分了那片土地,其中,盎格鲁部落占了北边,撒克逊部落则控制了南边,朱特部落呢,他们拿下了怀特岛那一带。

占了别人的地儿,那就得换个新称呼。这个称呼直接了当,盎格鲁人管这叫“english”,那他们的地盘呢,干脆就叫“england”。就这么着,英格兰这个地名出现了。

这个数是三,它代表了数量上的第三个。咱们平时数数时,一二三,它就是那第三个数。在数学里,它经常出现,是个挺基础的数字。比如说,你有三个苹果,那就是叁个,简单明了。它不像其他数字那么复杂,就是表示三个东西的意思。所以,下次当你看到叁这个字时,你就知道它是三啦。

在盎撒人接手英格兰的前后时间里,有两段广为人知的历史事件被提了出来。

有个故事讲的是凯尔特人的亚瑟王和他的圆桌骑士团。大概在公元500年那会儿,亚瑟王是凯尔特人的头儿,他有个大圆桌子,专门用来吃饭开会,能坐下他和50个骑士(这就是圆桌骑士的由来)。他们围一块儿,谁也不比谁高一头,都齐心合力,一边找那个圣杯宝贝,一边还成功地把闯进来的盎撒敌人给赶跑了。

这其实只是凯尔特人为了自我宽慰而编造的一个幻想故事,亚瑟王和他的圆桌骑士团完全是虚构的角色,在英国的真实历史上,根本找不到他们对应的真实人物。

另一个事儿是,日耳曼的三个部落跑到英格兰后,各自搞起了小地盘,一共建了七个小王国,像肯特、萨塞克斯(也就是南撒克逊)、威塞克斯(西撒克逊)、埃塞克斯(东撒克逊)、诺森布里亚、东盎格利亚、还有麦西亚。这七个国家吧,天天窝里斗,打来打去,谁也没占到便宜。这一斗,就斗了四百多年。

就在那七个国家斗得不可开交的时候,北方的丹麦维京人老来偷袭。特别是那个叫“无骨者”伊瓦尔的丹麦大佬出现后,这家伙天生骨头就有问题,成骨不全,连路都走不稳,出门得靠别人抬着。

伊瓦尔虽然身体有残疾,但意志特别坚定,政委工作搞得相当到位。他召集起一群年轻人,让他们在冰岛接受训练,告诉他们战场上牺牲就能进奥丁的英灵殿,变成神的战士。这诱惑对维京战士来说太大了,他们跟打了鸡血似的,不要命地往前冲,追着盎撒人猛打。到了公元871年,他们甚至还攻下了伦敦城。

眼瞅着盎撒人快被维京人给打垮了,威塞克斯国王家的小儿子阿尔弗雷德挺身而出。

阿尔弗雷德的兄长在与维京人的激战中不幸受重伤离世,就这样,阿尔弗雷德出乎预料地登上了国王的宝座。他一上任,就赶忙去跟周边那些小国家打交道,劝他们别再窝里斗,得团结起来,一起对付外敌。

接着,他们派了一堆探子去维京人的地盘搜集信息,发现维京人管理松散,私底下乱糟糟的,只会抢东西不会做生意,冲起来猛但持久力不行,这些都是他们的软肋。

阿尔弗雷德手下的人伪装成游吟诗人,混进维京人里表演,悄悄收集情报。那时候,欧洲人的娱乐活动少得可怜,看到游吟诗人来了,都高兴得很,管吃管住还给点小费,就为了让他们唱唱歌、跳跳舞,乐呵乐呵。

欧洲那些吟游诗人,说白了就像咱们中国的说书唱曲的,就是名称文雅了点。《水浒传》里头,鲁提辖为了搭救卖艺的金翠莲和她老爹,三拳就结果了郑屠户。要是把这事儿改改,说成鲁提辖为了救一对欧洲游吟诗人,三拳干掉了镇上的恶霸关西,听起来是不是瞬间档次提升了不少?

阿尔弗雷德搞了些情报后,觉得硬跟维京人干架不划算。他就用了个“躲起来清空周围+打游击”的法子,老是去骚扰维京人,让他们不得安宁。就这样,最后在爱丁顿那场大战里,阿尔弗雷德带着人,虽然人少但赢了,把维京人给打趴下了,赢得了大胜。

公元886年那会儿,阿尔弗雷德打下了伦敦,然后他开始动手干了几件大事。他搞了个法典出来,还编了本编年史,虽然弄得有点晚;他又把贤人会议这套制度给改进了,那可是议会的老祖宗;另外,他还整了个常备军,世袭骑士就是这么开始的。在法律、文化、政治、军事这四个关键地方,阿尔弗雷德都给盎撒人加了把劲,让他们更团结,更有方向。因为这些,他被大家尊称为“阿尔弗雷德大帝”。

大家瞅瞅英国那七个大佬争霸的历史,是不是瞅着挺带劲?就是七个小国家打来打去的。东边靠着个大块头大陆,那就是欧洲。北边还有道长城挡着,长城外面尽是些奇怪的人,比如维京人或者凯尔特人。里头还有个坐轮椅的狠角色,也挺引人注目的......

确实,英格兰历史上的七国纷争,就是美剧《冰与火之歌》里那些故事的灵感来源。那位大名鼎鼎的阿尔弗雷德大帝,跟剧里的琼恩·雪诺挺像。而布兰这个角色,则是从无骨者伊瓦尔身上找到了不少灵感。

亚瑟王传说、圆桌骑士团、吟游诗人的歌声,还有那场权力的较量,这些都是英国历史的招牌货。英国人后来崛起,把这些故事带到了全世界,咱们才得以耳闻。

在这个世界,实力说话,强者为王。要是邵阳这个小地方哪天发达了,那我敢打包票,全世界的人肯定都会了解到崀山的丹霞美景和邵阳米粉的美味。

阿尔弗雷德在899年离世,那时候他已经50岁了。他走之前,英格兰还没能完全合为一块。不过,他厉害的地方在于,能在那么乱的时候打败外面的敌人,把英格兰人给拧成了一股绳。那时候的英格兰人啊,已经不再是凯尔特人了,全换成了日耳曼人。多亏了他后代的不懈努力,英格兰终于在927年实现了真正的统一。

换句话说,英格兰有那么一小段时间,国家不存在了,英格兰人也当了一阵子的“无国之人”。

如果阿尔弗雷德在天有灵,他肯定想好好教训一下这些不争气的后代,让他们知道厉害。

由于这次国家覆灭,接下来的人物关系会有点错综复杂,建议大家先去放松放松,做个SPA,心情平复后再继续阅读。

英格兰有个倒霉的国王,名叫埃塞尔雷德二世。为了拉拢关系,他娶了法国诺曼底公爵理查二世的亲妹妹艾玛,两人生了俩儿子,大的也叫阿尔弗雷德(真是巧了,重名了),小的叫爱德华。后来,这位英格兰的倒霉蛋国王被丹麦人打得落花流水,自己也没了命。爱德华和他妈,还有他哥,就赶紧逃回了艾玛的老家,也就是诺曼底公爵领地。

在中国老百姓心里,法国诺曼底那片地方,按理说该乖乖听法国国王的话才对。但欧洲那边,乱七八糟、让人搞不懂的情况才是常态。说起这个公国的来历,那是在公元911年,法国国王被维京人没完没了地抢劫给惹急了,干脆把莱茵河下游那块地给了维京人的头头罗伦,就想图个几年清静。

诺曼底这个地方,原本是个维京人掌控的领地。你可以说,这是一群海盗改邪归正后的成果。他们后来娶了法国老婆,学着讲法语,久而久之,就变得跟法国人差不多了。

他们和法国国王之间的相处模式是这样的:我说,我认你做老大,平时给你留点颜面,也不会没事找事去惹其他的法国小国。但你也别想着能管得了我。

好吧,现在是不是有点晕头转向了?别担心,如果你还是感觉脑子一团糟,我建议你去放松一下,做个SPA再回来继续看,因为接下来的人物关系会更加错综复杂。

丹麦的国王克努特一世,他是斯万一世的亲骨肉,他到了英格兰后,为了防止英格兰的老王族卷土重来,干脆就直接娶了艾玛,就是之前英格兰的那个王后,让她继续当王后。他们俩还生了两个孩子,一个儿子,取名叫哈德克努特。

克努特向艾玛保证,他们俩生的娃,哈德克努特,以后会坐上英格兰的王位。

要留意,艾玛生的这个孩子是她第三个儿子了。前两个儿子其实是以前英格兰那位老国王的骨肉,属于盎撒血统。而这个新出生的儿子呢,是丹麦新国王的,他流的是维京人的血。

爱德华兄弟俩,作为英格兰原本的直系后代,却留在了法国的诺曼底。另一边,丹麦人和那位两度改嫁的王后所生的外来血脉,却占据了英国的伦敦。这样一来,老的血统和新的血统,虽然是同一个母亲所生,却成了势不两立的异姓兄弟,他们之间有着难以化解的深仇大恨。

你说说,这算不算一团糟?

克努特临终前变卦了,把挪威国王的位置给了原配生的老大斯维恩,英格兰国王则让给了老二哈罗德。而他跟艾玛生的儿子哈德克努特,被封为了丹麦国王。

艾玛的大儿子阿尔弗雷德一听到那消息,立马急了,说:“你们别胡闹了,我和我弟弟才是正宗的盎撒血脉,你们这么分根本讲不通。”说完,他就从诺曼底坐船直奔英格兰,想要夺回本该属于他的王位。克努特的二小子哈罗德呢,表面上笑嘻嘻地迎接他,还邀请他一起吃饭。可饭桌上,哈罗德和大臣戈德温却暗中勾结,把阿尔弗雷德给害了。

爱德华得知亲哥被杀的事儿,心里头暗下决心,一定要给哥哥讨回公道。(这事儿听起来跟《权力的游戏》里的桥段似的,挺带劲儿的!)

但这时候,英格兰的大权掌握在权臣戈德温手里,没错,就是那个害死了爱德华哥哥的家伙。戈德温虽然没法动摇爱德华合法的王位继承权,爱德华也动不了戈德温在朝廷的势力,于是两边就僵住了。戈德温想了想,觉得还是跟爱德华联姻划算,就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了爱德华。这事儿,真是够狗血的。

爱德华心里一直记着老丈人杀掉他哥哥的事儿,因此不愿意和老婆亲近,结果他65岁那年(也就是1066年)去世时,连个孩子都没留下。接下来的故事就更离奇了,大臣们全都支持戈德温那个有能力的儿子哈罗德(名字一样)来掌管英格兰。

戈德温给儿子取名叫哈罗德,不过因为之前已经有人叫过哈罗德了,所以他就给儿子加了个“二世”,叫哈罗德二世。

哈罗德二世屁股还没坐热乎,一年光景就过去了,诺曼底那边又开始闹腾。诺曼底公爵威廉跳了出来,声称自己才是英格兰的正统继承人。他说戈德温一家,活脱脱就是小说里的坏蛋角色,不灭了他们简直对不起观众。于是,他领着大军,从法国一路杀到英格兰,誓要跟哈罗德争夺王位。

这位威廉公爵,其实就是那个非常有名的威廉征服者。

放肆一把,就是今天要讲的主题。别拘束,咱们就来聊聊怎么活得自在点儿。生活嘛,有时候就得放开点儿,别太拘谨。就像有时候心里想干啥就干啥,别老被那些规矩给绑着。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活法,有的喜欢稳稳当当,有的就喜欢冒险刺激。哪一种都没错,关键是你得知道自己心里想要啥。所以说,咱们有时候也得放肆一下,让自己过得痛快点儿。别总是压抑着自己,那样活着太累了。偶尔放纵一下,做点平时不敢做的事情,也能给生活增添点儿乐趣。当然啦,放肆也得有个度,不能太过火,不然可就得不偿失了。总之呢,放肆并不是说要你乱来,而是要你在合理范围内,让自己过得更自在、更快乐。只要你能把握好这个度,生活就能变得更加精彩。

说英国历史时,每当我聊到威廉这部分,旁边的人通常都一脸懵。

说起来也怪,不晕头转向那就不叫欧洲史了。我之前在聊俄罗斯历史时就提到过,有的学者觉得欧洲史太复杂,太让人头疼,干脆就换了个研究方向,不碰欧洲史了。

以前每当我鼓起勇气打算写欧洲各国历史,翻看资料时,心里总是直打鼓,那感觉,就像是明知自己力不从心,却还得去面对高难度挑战一样。

但不管怎样迷糊,关于威廉的事情还是得说完。

威廉七岁那年,老爸就没了。诺曼底那边,一堆人想弄死他,好抢他的继承权。都说穷人的孩子早熟,要管家;富人的孩子早熟,那就是抢王位了。这小子,七岁就得跟那些大人们斗心眼儿。多亏了他老爸以前的手下,拼死拼活地保护他。他啊,连早恋都没空搞,先学的都是怎么耍心眼儿、争权力,那经历,简直比工作多年的老手还丰富。

哈罗德二世登上王位后,威廉心里就不服了,他觉得自己是艾玛那边的亲戚,跟爱德华国王,就是1066年走的那位,有血缘连着,按说这王位该有他一份。反观哈罗德二世,跟爱德华那是一点血缘关系都没有,不过就是爱德华老婆的兄弟,说白了就是个外人。威廉觉得这就是那些大臣们搞的鬼,让个外人坐了王位。本来威廉心里就有点想法,现在有了这个正当的理由,他哪还忍得住,1066年9月,二话不说,直接带着大军就往英格兰杀了过去。

那时候,法国的军力比英格兰强大太多了。威廉和哈罗德二世在10月份,在伦敦边上的黑斯廷斯干了一仗。法国那边,有骑兵、重装步兵、还有弓箭手,阵容挺豪华的。而英格兰呢,基本都是些没咋训练过、装备也差的农民兵,他们学着丹麦人的盾墙战术,也就是野猪战术,去跟法国人对打。结果,英格兰军队很快就被打败了。哈罗德二世这个国王啊,才当了短短几个月,就在战场上被乱箭射死了,真是惨啊。

威廉打下了整个英格兰后,在圣诞节那天,跑到西敏寺教堂给自己戴上了王冠,然后他就成了威廉一世,大家还叫他“征服者”威廉。从这时候起,诺曼王朝就正式开始了。

写到这里,已经提到了教会啊、圣诞节这些字眼,这就说明基督教已经在英格兰那边有了不小的影响。不过呢,历史那摊子事儿本来就乱糟糟的,为了避免让事情变得更复杂,我先暂时不把宗教的事儿拿出来说,先搁一边,等会儿咱们再单独好好聊聊它。

我写东西喜欢让人一看就懂。就说那个盎撒人跑到英格兰,一直到威廉一世坐上宝座那段历史吧,真的是乱得不行。其实呢,简单几句话就能大概说清楚,也不会让读者头疼。但我偏偏要把这段历史当作重点,详详细细地讲了一遍。

说白了就是两个原因,一来得说说盎撒人是咋来的,二来是因为这段历史和《权力的游戏》剧情实在是太像了。你看,《权游》里的森林之子、先民、安达尔人、瓦雷利亚人,这不就是英国历史上的土著、凯尔特人、罗马人、盎撒人、诺曼人的翻版嘛。而且,《权游》里的那些血腥婚礼、国王轮流坐庄、兄弟相残、乱点鸳鸯谱、七国大乱斗、征服者、抗击北方敌人啥的,简直就是英国历史的直接再现。

我会挑些历史里对咱们现代人有影响的事儿来讲,让大家更容易明白现在社会上一些事儿是咋来的。

威廉一世当国王那会儿,咱们中国这边是北宋。他对英国干的大事儿,就是把土地重新整了整,分给了那些贵族大佬们,这样一来,国家权力就更集中了。他还把法律给搞得更完善了,让英国慢慢变成了封建社会。从那以后的好几百年,英国的政治和社会模式,基本都是照着威廉一世这套来的。

这时候的英国,跟北宋比起来,那真是差远了,简直就是地球上的小角落,一个不起眼的边缘地带,穷得叮当响。威廉一世搞的那些改革,听起来挺高大上,但其实就是把法国那套老办法拿到英国又弄了一遍。

威廉一世原本是法国人,他可不是来英格兰当什么大老板的,而是来帮忙改善民生的,就像是英格兰村里的头一号帮扶干部。

受威廉一世的影响,之后的好几百年,英格兰教会的人讲的都是拉丁语,王宫贵族们偏爱法语,而普通老百姓呢,就说英语。这跟俄罗斯那边的情况挺像,法语在当时就像是高级语言一样。

要是把北宋的文明和那时候的英格兰放在一起比,北宋那可是既绚烂多彩又精美绝伦,相比之下,英格兰就显得相当寒碜了。

罗马军队踏足英格兰后,给当地的土著带来了文明的基础框架。接着,盎格鲁-撒克逊人的到来,让英格兰的人口结构稳定了下来。而诺曼人的征服,则给英格兰的文明程度来了个大提升,他们真正意义上建立了封建制度,让英国正式步入了欧洲历史的舞台。从此以后,欧洲大陆上的其他国家开始与英国有了更多的交往和互动。

说的直白点,就是真正地融合在一起,就像是一块整体。

威廉一世算得上是英格兰的“小秦始皇”,从他那时候起,英格兰才开始有点像个人类文明社会。

之后,英格兰走过了好几个朝代,分别是诺曼底王朝、金雀王朝、兰开夏王朝、约克王朝、都铎家族统治时期,还有现在的温莎王朝。

说白了,现在英国人还是处在温莎王朝这个时代呢,现今的英国皇室,它就是温莎王朝的延续。

诺曼王朝非常短命,威廉一世生的几个孩子为了抢王位,互相残杀,再加上一些意外,有资格继承的直系后代全没了。威廉一世的第三个孩子,亨利一世,他的女儿和外甥又继续为了王位争斗,杀得不可开交。最后,威廉一世的曾外孙亨利二世坐上了王位。因为他老爸是安茹家族的,所以这个朝代就叫安茹王朝。又因为他们家特别喜欢金雀花,所以也叫金雀花王朝。

中国和英国的王朝制度有很大的差别。在中国,只要还是直系家族掌权,政权没换,那就还算是一个王朝。但英国那边就不同了,只要家族一换,王朝也跟着换。他们不像中国这样有很强的大一统观念,他们是先看重家族,然后再看中央政府。

在《权力的游戏》里,各个家族都在抢地盘,他们眼里,家族的好处比整个国家还重要。

金雀花王朝的事儿,简单来说就是三件。

第一件事得说说英国历史上的那位大名鼎鼎的国王,狮心王理查一世,他是王朝的第二任君主。这家伙真爱折腾,虽然是英国的国王,但奇怪的是,他法语说得溜,英语却一窍不通。他坐了十年的王位,可待在英格兰的时间加起来才六个月。不过,这事儿也不能全怪他,毕竟他老妈是法国的公爵,他继承了不少法国的地盘,英格兰只是他众多领地中的一块。他的主要领地都在法国,那时候法国可比英国富裕多了,去英国对他来说就像是去了乡下,心里不情愿也正常。

理查一世那会儿,在英国和法国都有地盘,这事儿说明啊,那时候的欧洲人,对“国家”这个概念看得并不重,家族的地位那可是高过国家。

理查一世一生都在战场上度过,简直就是个战斗狂。在他还没当上国王的时候,就联合法国国王跟他老爸对着干,结果把他老爸逼得悲愤交加去世了。当上国王后,他又积极响应教皇的号召,跑去参加十字军东征,跟萨拉丁干架。为了筹集军费,理查是又卖官又卖地,要不是有人拦着,他差点连伦敦城都给豁出去了。

理查这家伙性格狂妄,跟萨拉丁开战那会儿,跟欧洲那些哥们儿处不来。回家路上,他们还合伙整他,把他关了足足两年,最后还得掏出15万马克才给放人。回到老家,他又跟闹独立的弟弟约翰干上了,还跟法国国王腓力二世掐架,这一打就是好些年,直到他42岁那年,也就是1199年4月,不小心挨了一箭,伤口发炎,就这么没了。

金雀花王朝发生的另一件大事,就是理查那个不受待见的弟弟约翰上位了。这家伙在理查外出时趁机造反,后来理查一死,他就成了新的老大。

约翰这家伙,在英国历史上算是把脸丢尽了,做人实在不行,品质差劲得很。他竟然自己动手干掉了自己的侄子,那侄子本来该是理查王的继承人。这样一来,金雀花王朝的贵族们没有一个瞧得上他。后来法王腓力二世来打约翰,那些贵族们竟然都站到了法国人那边,一起对付他。结果,金雀花王朝在法国的地盘全没了。

约翰这家伙闯的祸是一个接一个,他因为打仗把钱都花光了,就去搜刮英国教会的财产。结果,教皇一生气,给了他最狠的处罚,叫做“绝罚”。这“绝罚”就是说,上帝不认他这个英王了,谁都可以打他,抢他的王位。约翰吓得赶紧去找教皇求饶,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这才保住了自己的小命。

这儿又说到教会那惊人的影响力了,别急,咱们待会儿一块儿说道说道。

约翰搞定教皇,得到原谅后,1214年7月,他又拉上德皇的外甥,一块儿去找法王腓力二世的麻烦,想把自己的法国地盘给抢回来。腓力二世虽然打不过理查,但对付约翰这个弟弟,那就跟玩似的。约翰这回亲自上阵,结果就成了腓力二世提升战绩的“大礼包”。在布汶战役里,腓力二世轻轻松松就把英德联军给打趴下了。这一仗打完,金雀花王朝在法国的地盘全没了,都被腓力给占了。腓力也因此奠定了法国在欧洲大陆的老大地位,法国人都尊称他为奥古斯都,意思就是神圣又伟大。

因为丢掉了大块地盘,约翰王比宋徽宗还窝囊,英国人从那以后都觉得约翰王丢人。约翰王的子孙们都不愿用这个名儿,所以在英国历史上就再没出现过约翰二世。在英国的文学作品里,只要一提“约翰王”,大家都知道这个人既糊涂又没本事,简直没法扶起来。

约翰王把国家钱袋子管得一团糟,战场上还老失地赔钱。这让英国那些贵族们火大了,1215年5月,他们干脆联手冲进了伦敦。到了6月15日,贵族们直接把约翰按在桌上,硬逼着他签下了那个有名的《大宪章》。

《大宪章》总共有63条规定,主要限制了国王征兵和征税的权力。其中最关键的一点,就是说要成立一个25人组成的贵族小组。这个小组成员能随时聚在一起开会,他们有权驳回国王的任何指令。要是国王胡来一气,贵族们不光能教训他一顿,还能拿走他的一部分财产。

《大宪章》这事儿,在中国法学界、史学界还有经济学界里,被不少人翻来覆去地夸,都说它意义重大,简直是人类文明往前迈的一大步,是民主和法治的起点,还说它给英国现在的发展打下了政治基础。

我个人觉得,《大宪章》还算有点往前迈的意思,但要说它是人类文明的顶梁柱,那可真有点过了,就好比硬说我的长相能和20岁的吴彦祖相提并论,我都不好意思答应。

但英国人却毫不在意这些。

威廉这征服者一到英国,立马就把贵族们召集到南边一个小镇子上开会。他直接跟贵族们聊开了,说了国王能干啥不能干啥的事儿。后来啊,《大宪章》就是把国王和贵族们这些商量好的事儿,给写到纸上,说得明明白白的。

签完那份《大宪章》文件后,贵族们想再多加几条规矩,但约翰国王就是不肯。到了1216年,两边又动手干仗了。约翰还是打不过贵族联军,最后呢,他在逃跑的路上病死了。说白了,约翰这辈子压根就没被《大宪章》给好好管住过。

再来说说《大宪章》,它里面列了不少杂七杂八的规定。但大家最看重的是第39条,说白了就是:任何自由人,要是没经过和他身份差不多的贵族按法律来审判,或者国家法律规定的程序,那就不能被抓起来、关起来、抢走财产、没了法律保护,被赶到外地,或者受到别的啥伤害。

大家常说那句话意味着“王权从此得听法律的”,但实际上,里头有个关键部分:“得由同级的贵族按照法律来审判”。这话主要是给贵族和骑士撑腰的。想想那时候的英国,贵族就那么几十个,彼此之间不是亲戚就是朋友,还有上千的骑士,也都是熟人圈里的。这规定就是说,贵族要是犯了事,国王你不能直接审,得我们同级的贵族审了才算数。

《大宪章》说白了就是给王权戴了个紧箍咒,主要是想罩着贵族和骑士们。这其实是贵族和国王之间的一场较量,跟咱们说的那种人人平等不沾边。就算到现在,英国那边也不是啥人都平等,贵族们在伦敦还是逍遥自在。我个人觉得吧,这世上压根儿就没有啥真正的人人平等,都是相对的。大家别太把那些高大上的说法当回事儿。

《大宪章》之所以被捧得那么高,其实是盎撒族人在讲述自己为何富贵时,慢慢构建的一套说法。这套说法通过大学教育、媒体宣传、还有各种行业协会,一点点传播到了全世界。结果,大家就都信了,觉得英美人之所以富贵,是因为他们品德高尚,简直就是人类的指路明灯。

比如说,各国最厉害的知识分子,都把能去英美那些顶级大学深造看作是件很牛的事儿,像哈佛、斯坦福、牛津、剑桥、麻省理工、耶鲁、哥伦比亚、康奈尔、普林斯顿这些。你只要一踏进这些学校的门,就会有人跟你强调《大宪章》有多重要,想方设法拉你加入他们的话题圈。慢慢地,你就会被同化,觉得他们说的都挺有道理,不信都不行,毕竟不信的话,你能顺利毕业吗?毕不了业,那你还怎么回国当教授呢?

回国后,我把这套理念分享了出去,弟子教弟子,就这样培养了一群追随者。

我搞了很多年读书和做生意,跟那些学院里教的东西想法不太一样。我的看法都是从实际中来的。实际经验告诉我,这世上没有啥是完美无缺的,文科那些理论也不能全信。我看的每本书都好像想改变我的想法,对新东西我会小心地信,但绝不会盲目崇拜任何知识。

各位朋友,别把我当成啥都对的神仙,尽管来质疑我。我呢,不会去强行改变你们的想法,就是聊聊我知道的那些事儿。你们要是觉得有理,那就听听;要是觉得不对,也没关系,怎么高兴怎么来。

伍这个人啊,真的挺有故事的。他不像别人那样平淡无奇,总是能给周围人带来不少新鲜感和惊喜。他有自己的想法和做法,不随波逐流,总是按着自己的节奏来。跟他相处,你会发现他挺直接的,有啥说啥,从不藏着掖着。这样的性格,让他在很多事情上都表现得挺果敢,不拖泥带水。总的来说,伍就是这样一个特别的人,让人印象深刻,难以忘怀。

约翰王一辈子打仗都没赢过,把金雀花王朝的一大片地盘都给弄丢了,害得英王只能守着英格兰过日子。但他们家底子是法国的,法语说得比英语还顺溜,心里头一直惦记着法国,总想着哪天能把老家给收回来。

过了一个多世纪,盼星星盼月亮,那机会总算是来了。

接下来咱们聊聊金雀花王朝的一个大事件,那就是英法之间那场打了上百年的大战。

约翰王离世百多年后,时间来到了1328年,法国国王查理四世走了。他这辈子没留下儿子,所以找继承人就成了大问题。大家伙儿把目光盯在了他堂哥腓力六世和他那当了英国国王的外甥爱德华三世身上,这俩人都有可能继承王位。

在欧洲那边,他们很在乎血统这事儿,就是认血缘。爱德华三世的妈妈,那可是之前国王的亲妹子,这关系啊,比堂兄弟还要近一层呢。所以说,爱德华三世觉得自己有资格去当法国国王。

不过,法国的那些贵族们可不愿意英国国王再来当他们的国王,他们一商量,就决定让腓力六世来当法国的新国王。

爱德华三世觉得你们太不讲理了,对吧?于是,他在1337年自己动手,称自己为法国国王。

腓力六世也翻了脸,直接把英格兰在法国的所有地盘都给收走了。

之前约翰王不是已经失去了欧陆上的所有地盘吗?咋突然间又扯上了英格兰的一些土地?其实啊,这一百多年里,英格兰老是跟法国干架,陆陆续续抢占了诺曼底、曼恩、安茹这些地儿。

两边越吵越火大,吵着吵着就动起手来。于是在1337年,英法两国之间的百年战争爆发了。

说白了,战争之所以会爆发,就是因为英国人心里头盘算着要把约翰王丢掉的地盘给抢回来。

开战头三年,两万英国士兵把六万法国大军打得不断往后退,最终把英吉利海峡牢牢握在了手里。这样一来,英国的海上部队就能轻松搞定补给,同时还把法国对外的经济给堵死了。这一波操作下来,英国的整体优势就显现出来了。

这事儿挺让人琢磨不透,法国佬威廉刚到英国那会儿,打盎撒人跟玩儿似的,轻松得很。可三百年一眨眼过去了,法国那边明明有三万欧洲最牛的重装甲骑士,咋就被英国反过来撵着屁股打呢?

主要是英国那边战斗力提升了,他们那两万士兵里,长弓手占了一大半。这种长弓射程特别远,能有300米呢,而且在250米的距离上,连法国的重骑兵盔甲都能射穿,简直就是法国重骑兵的克星。

1346年8月份,爱德华三世带着7000名擅长用长弓的步兵和5000名骑士,远赴法兰西打仗。他们在克雷西这个小村子,跟3万法军干了一仗。法军那边主要是重装骑兵,还有6000名热那亚的弓弩手。两边一碰头,英军就选了个好地方站定,然后箭就像下雨一样往法军那边招呼。法军的骑兵一看,急得不行,立马就往前冲。从26号下午一直冲到27号上午,法军这边被长弓手射死了1万多人,还死了10个大贵族,而英军那边呢,只死了两百来号人。

英格兰的长弓战士真是历经艰辛才培养出来的。

英格兰的那种长弓啊,其实最开始是威尔士人的杰作,他们跟山羊还有点奇妙的联系呢。威尔士人做弓的点子,是从跟维京人打仗时学来的,维京人的大长弓给了他们启发。后来,英格兰人看中了威尔士的这门手艺,拿过来又改又进步,这才有了后来大名鼎鼎的英格兰长弓。

想要组建一支厉害的长弓队伍,首先得搞定做弓箭的材料。做弓最好的就是紫杉木了,但英国这地儿紫杉少得很,大部分都得从外头弄,像西班牙、意大利,还有希腊的克里特岛这些地方。特别是西班牙卡斯蒂利亚的紫杉,那质量,真是一等一的好。

英国人花了很长时间想办法,最后决定让紫杉木也能当关税来抵,这样他们就收集到了好多上好的做弓的材料。

做好的长弓箭身大概有1.7到2米长,拉力强得惊人,有120磅,差不多109斤。这东西可难使唤了,得是那种身体协调性好、肌肉壮实的人才能当长弓手。想当长弓手,训练苦得很,得下大力气练。不少老练的弓手,手臂骨和脊梁骨都练得变了形。他们一分钟能射出去12支箭,所以呀,这些弓箭手一般都是从小就开始培养的。

法军特别讨厌英国的长弓手,一旦抓到,就算不杀他们,也会把他们的中指和食指剁掉,好让他们再也拉不了弓。所以在克雷西战役打赢后,英格兰的长弓手就故意朝法军伸出食指和中指,摆了个“V”的手势,意思是:瞧,老子的这两根手指头还好好的呢,你们能耐我何?

这就是为什么后来人们都喜欢摆个“V”手势,来代表赢了的意思。

1415年10月25日那天,英法在阿金库尔村又干了一仗。这回,英国那边只带了9000人,而法国那边有36000人。可你猜怎么着?英国的长弓手们又发威了,箭如雨下,把法国骑士们打得落花流水。打完一看,英国这边只死了400多人,而法国那边呢,死了上万人,还有3个公爵、5个伯爵、90个男爵都阵亡了,连大元帅都被英国人给抓了。这一仗,法国人是真被打怕了。

在百年战争的头些年里,英军一直把法军压得喘不过气来。法国被打得那叫一个惨,北部大片土地都被英军给占了,就连首都巴黎,也在1415年那会儿被英国人给攻破了。奥尔良也被英军给团团围住,英国那时候离把法国全吞并就差那么一丁点儿了。法国上下都觉得,亡国这事儿,眼看着就要成真了,自信心那是一点都没了。

法国能在百年战争后半段逆袭英国,主要靠的是两位大咖。一个是被大家称为圣女贞德的猛女,另一个则是雅克·科尔这个牛人。

贞德帮法国搞定了军事上的大麻烦,雅克呢,则是解决了法国的财政难题。

贞德那些被传得神乎其神的事迹,其实都是后人加工过的,就是为了哄骗普通老百姓。贞德真正干的实事,是鼓动法军,让他们拿起大炮去对抗英格兰人。

法军以前就有那种能发射大石头的大炮,但他们一直没怎么好好用。直到1429年,贞德来了,她改变了法军的打法。她让法军用大炮去轰英军的防御工事,结果只用了六天,就把奥尔良的英军给打垮了。从那以后,法军才开始觉得炮兵真的很重要,开始好好发展炮兵了。

贞德只风光了一年时间,第二年就栽在了勃艮第贵族手里,他们把她卖给了英国人。英国佬抓住她后,直接给烧死了。

贞德有可能是被法国的一些贵族暗中害死的,这事儿到现在也没个准儿。

贞德离世后,法军尝到了射石炮的甜头,发现这玩意儿对付长弓兵和要塞特别管用,于是就开始大力发展炮兵。不过,炮兵这玩意儿烧钱得很。法国那时候还是封建制度,中央没钱啊。查理七世就找到了雅克,让他想办法改改税制,弄点新税种,比如人头税之类的,还让他去搞定贷款的事儿。这么一来二去,财政问题总算是解决了,法军这才建起了强大的炮兵队伍。

贞德在历史上最关键的影响,就是让法国的炮兵火了起来,还推动了中央集权的加强。法国的那些贵族,用完贞德就像扔垃圾一样,但他们心里也明白自己做得不对。因为这种愧疚感,后来的人们就一直不停地称赞贞德,歌颂她的功绩。

勃艮第人特别擅长用炮兵,他们一开始是站在英国那边的。贞德没了之后的第五年,也就是1435年,法国国王和勃艮第公爵开始联手了。他们靠着大炮的威力,一点点地把之前被占领的地方抢了回来。到了1437年,巴黎也重新回到了法国人的手里。

大炮不仅助力法国人摧毁了英国的城堡和要塞,还轻松打败了原本所向披靡的长弓兵。到了1453年的卡斯蒂永战役,法国军队动用了300多门大炮猛轰英国军队,长弓手们压根没了机会去射杀骑兵。那一战,法军只死了100多人,而英军却牺牲了4000多人,法国军队就这样彻底改变了战局。

1453年,是大明朝的景泰四年,这一年还有件大事得说说。奥斯曼带着12门超大的投石炮和其他一堆火炮,对着君士坦丁堡的城墙就是一顿猛轰,结果这城墙就扛不住了,君士坦丁堡就这么沦陷了。这事儿跟英格兰的长弓手在法国被大炮和火绳枪打败挺像,都说明了一个事儿,那就是世界开始从用冷家伙打架,慢慢变成用热家伙动手了。

法王最终靠大炮摆平了那些分裂的地方势力,让法国的中央权力变得更强大了。

1453年7月份,法国军队在卡斯蒂永这个地方,又一次用他们强大的炮兵给了英国军队一个沉重的打击。英国那边死了4000多人,而法国这边只死了几百号人。英国军队实在是顶不住了,就放弃了法国的大部分地盘。这样一来,英法两国打了上百年的仗,总算是落下了帷幕。

百年的争斗让英国和法国慢慢变成了真正的民族国家,从那以后,历史故事里就不再只是那些家族里的小打小闹了。这场大战也让重骑兵慢慢淡出了人们的视线,骑士精神被大炮轰得粉碎,再也无法抬头。

陆是个挺有意思的人,他做事总是有自己的一套方法,不随大流。在日常中,他习惯独立思考,不轻易被别人的意见左右。碰到难题时,陆总能冷静分析,找出最合适的解决方案。他对新事物总是充满好奇,喜欢尝试和探索未知的领域。跟陆在一起,总能学到不少新鲜东西,他的生活方式和态度,让人觉得既特别又有启发。简单来说,陆就是那种让人印象深刻,不容易忘记的人。

英法那场打了很久的战争,战到一半的时候,英国这边,金雀花家族掌权的时代,在1399年出了变故。因为国王理查二世没啥本事,结果就被他自己的堂弟亨利四世给抢了王位。这样一来,金雀花家族245年的统治就结束了,兰开斯特家族开始掌权。

因为兰开斯特王朝在百年战争中先获胜却最终落败,所以他们得为此负责。金雀花王朝的一个分支,约克家族,在1455年率先站出来对抗兰开斯特家族。到了1461年,他们成功推翻了兰开斯特王朝,自己建立了约克王朝。

1485年,兰开斯特家族的亨利·都铎把约克王朝给打败了,之后他就建立了长久的都铎王朝。

这段往事乱得一塌糊涂,接连三位国君惨遭杀害,更骇人的是,有位新上任的君主,竟把前任给生生钉在了墙里头,真实发生的事儿,比起《权力的游戏》那剧,残忍暴力得多,简直超乎想象。

约克王朝统治时间很短,就24年。从1455年到1485年这三十年,英国一直乱糟糟的,在打内战。兰开斯特家族用红玫瑰当标志,都铎家族则用白玫瑰。所以,那段时间的战争就被大家叫做玫瑰战争。

这段时间,约克家就像是《权力的游戏》里史塔克家的真实版,兰开斯特家呢,就是兰尼斯特家的翻版。那会儿的玛格丽特公主,活脱脱就是瑟曦的现实模样。

《权力的游戏》其实是从英国历史中汲取灵感,把七国之间的纷争和玫瑰战争的情节交织在一起讲述。它并不像直接复制历史,而是巧妙地运用了英国历史中的元素,比如七国间的争斗,还有玫瑰战争的残酷,把这些都融合进了剧情里。七国的战乱和玫瑰战争的纷争,在剧中得到了新的诠释和展现。

玫瑰之战造成众多贵族在内乱中丧命,这使得地方上的权力慢慢往中央靠拢,实际上加速了英国王权的加强。

写到这儿,咱们总算是费劲巴拉地摸到了都铎王朝的大门口。

《都铎王朝》这部美剧讲的就是那时候的事儿,内容相当相当暴力色情。但我在写俄国和德国历史时,早就见惯了那种随时随地都充斥着暴力色情的情节,所以现在也就没什么感觉了。

都铎王朝早期历史挺平淡的,没啥亮点,但到了快结束的时候,他们干了件挺轰动的事儿——那就是开始搞英国的海外殖民地了。

葡萄牙和西班牙是大航海时代的领头羊,它们靠着航海在世界各地捞了不少好处。1494年,葡萄牙把巴西这块宝地收入囊中,1496年西班牙也搞定了海地。特别是西班牙,那真是赚翻了,后来它们手里掌握着全球80%的金属开采权。在1545年到1561年这段时间里,西班牙光是黄金就流入了5.5吨多,白银更是达到了246吨。

英国那边内战结束后,经济状况糟糕透了,穷得叮当响。结果一看边上的邻居那么有钱,心里就琢磨开了,琢磨着怎么从邻居那儿捞点好处,说白了就是想抢一把。

没错,英国人的思路就是直接了当,不拐弯抹角,管它三七二十一,上手就拿。

伊丽莎白一世给那些海盗们发了个特别的东西,叫私掠许可证,就是说,你们抢东西变得合法了。有这个证在手,就算被抓了,也不用怕被吊死,还能享受跟战俘一样的待遇。抢来的财宝,大头都是你们的,你们能拿走87.5%,官府只拿12.5%。

这个私掠许可证其实并非伊丽莎白首创,早在1243年,英国就开始给海盗颁发证件,让他们能够堂而皇之地进行抢劫。说实在的,盎撒人在干抢劫这行上,那可是相当的老练。

说到底,他们来自那个啥也没有的荒凉地方,资源匮乏得很,要想让生活过得好点儿,抢劫就成了他们的选择。

但现今这世道,说是半文明也不为过,想抢劫都得找个借口。那时候,英国已经投了新教的怀抱,跟西班牙那帮信天主教的,关系僵得跟冰棍似的。伊丽莎白女王更是一不做二不休,把她那信天主教的表妹玛丽给处决了,这下可好,天主教那边彻底炸了锅,两边早就彻底闹翻了。

说“异端比异教徒更让人恼火”,拿你们的东西算是替大家消除祸害,这么做理所当然、心里也踏实。

英国人搞殖民可比西班牙晚多了,他们的殖民之路得从1588年那会儿算起,那时他们弄了个几内亚公司,开始贩卖黑奴。到了1607年5月14日,英国佬终于在北美弗吉尼亚那块地儿,建了个詹姆斯屯,这可是他们除了爱尔兰之外,在别处的第一块殖民地。

我多次在文章里说过,美国人老爱在各种文章中将1620年“五月花号”到达北美当成美国的起点,以此来显示“五月花号”签的契约有多重要,还把自己说成是重视契约、守信用的国家。但其实啊,詹姆斯敦才是美国的真正开始。只不过,詹姆斯敦的建立过程太残忍、太血腥了,甚至还出现过人吃人的恐怖事情,不适合用来宣传,所以才老提“五月花号”。

说实话,“五月花号”抵达北美那会儿,英国人已经在詹姆斯屯贩卖黑奴好多年了,而且生意还挺红火。这事儿,才算得上是美国历史的真正开端。

西班牙在1496年时就有了首个殖民地,英国呢,得等到1620年才拥有自己的第一块殖民地,这中间足足差了124年。西班牙因为殖民地早就富裕起来了,而英国人那时候穷得叮当响,为了过上好日子,就只好靠抢西班牙人的东西来度日,这一抢就是一百多年。

在电影《加勒比海盗》里头,为啥大家要去找西班牙人藏起来的宝贝呢?还不是因为西班牙人早些年就富得流油了,历史悠久,故事也多,自然就带上了神秘色彩。

在英国政府撑腰的海盗中,最出名的得数德雷克。

德雷克年轻时,跟他的表哥一起干起了贩卖黑奴的活儿,有时候还顺手牵羊,抢抢葡萄牙和西班牙的商船。他就这么从一个奴隶贩子变成了海盗。到了1568年,他们在贩卖奴隶的路上,被西班牙的战船给盯上了,人家找上门来报仇,把他们的船给打沉了。好在德雷克和他表哥机灵,逃了出来。

作为个老油条,我就觉得只能是我对不起别人,哪有别人对不起我的道理?就因为这事儿,德雷克打那以后就跟西班牙杠上了。

后来,德雷克对西班牙人展开了猛烈的反击。1571年,他从一艘西班牙商船上掠夺了价值6.6万英镑的财宝。到了1577年,他又在美洲西海岸抢到了大堆的金银珠宝。到了1580年,当他回到英国时,已经成了英国历史上第一个完成环球航行的海盗。

现在英国的女王是伊丽莎白一世,她已经47岁了,并且坐上王位有22个年头了。

她刚接手时,手底下仅有17艘大船,而且政府还背着25万英镑的巨债,跟葡萄牙和西班牙那种大佬争霸,简直是天方夜谭。她能做的,就是从1564年起,给德雷克兄弟发个私掠许可证,让他们就算被抓了也不会掉脑袋,这就算是给海盗行业投了笔技术资。到了1569年,她还把德雷克的表哥请来当海军顾问,这家伙设计了一艘既便宜又好用的“复仇”号,专门用来打劫。到了1578年,她又提拔德雷克表哥做海军的财务头头,造出了16艘新式战舰,为跟西班牙的大战做好了铺垫。

伊丽莎白一世有个挺酷的绰号,叫“海上霸主女王”,而她领导的那帮海盗手下,大伙儿都管他们叫“海洋勇士”(Ocean Warriors)。

很明显,德雷克和他表哥真的做到了,没让她失望。

英国海盗事业的蓬勃发展,全靠英国政府的保驾护航。要不是有政府在后面撑腰,德雷克这样的海盗,就算他有十个脑袋,也不够砍的。

1581年4月,海盗们给英国赚了不少钱,这让伊丽莎白一世很高兴。于是,她亲自跑到德雷克的船上,那艘叫“金鹿号”的。在船板上,她直接给德雷克封了骑士爵士的头衔,还让他当上了普利茅斯市的市长。

伊丽莎白居然把德雷克夺来的那些宝石,都镶到了自己的皇冠里头。

西班牙在1588年实在受不了英国的不断骚扰和抢夺,于是他们决定反击。他们派出了由130艘大战船、8000名精兵和1.8万水手组成的强大舰队,气势汹汹地朝英国进发。

这支舰队真是霉运当头,还没开打呢,主帅就先走一步了。结果,临时找了个对海战一窍不通的陆军头头来管事。在前往英国的航程中,舰队又撞上了大西洋的狂风巨浪,损失那叫一个惨重。好不容易到了英国,却发现英军那边是由德雷克两兄弟挑大梁,人家靠着34艘大战舰,外加100多艘装备了武器的商船和民船,严阵以待。

德雷克两兄弟,老想着怎么拿小船去对抗西班牙的大船。他们造的船,不仅体积小、重量轻,而且造价低。他们还把船楼改小,好装上大口径的火炮。这样一来,船既灵活,火力又猛,速度快,射程也远。这种情况,就像是甲午海战时,日本海军对付北洋海军那样,灵活又有效。

西班牙的船队根本追不上英国舰队,也打不着他们,只能在那干瞪眼,急得要命。结果最后,英国海军厉害得很,把西班牙舰队一半的船都给打沉了。

更惨的是,无敌舰队在逃回西班牙的途中,又撞上了大风浪,简直是衰到家了,喝口凉水都能呛着。结果呢,就只剩下43艘破烂不堪的船回到了老家。

很多人都知道,1588年那场大海战,英国虽然实力不如人,但最后还是把无敌舰队给打败了。这一仗,算是给英国的崛起铺平了路,也让西班牙走上了下坡路。

我讲过,咱们好多历史书籍啊,其实都被盎撒的宣传体系给深深影响了。那种说法简单又好记,不过是英国人自己往自己脸上抹金罢了。

西班牙那时候非常有钱,但它后来慢慢变弱了,这个过程挺复杂也挺漫长的,并不是说英国跟它打了一场海战,西班牙就垮了那么简单。

1588年快过完的时候,英国那边打听到无敌舰队剩下的一些船只藏在哪儿了。伊丽莎白女王就让德雷克去收拾那些家伙,但德雷克心里另有盘算,他琢磨着去里斯本捞一把,就没听女王的。他带着兵马,在里斯本那儿狂抢了半个月。结果,无敌舰队知道了,把他们给打跑了。这一折腾,英国白白花了16万镑的军费,还错失了干掉无敌舰队的大好机会。后来,到了1591年,西班牙海军又缓过来了。

1595年的时候,德雷克琢磨着去偷袭巴拿马地峡,想把西班牙在美洲的陆路运输给断了。女王一听,觉得主意不错,就答应了。可没想到,德雷克和他兄弟俩一路上老是拌嘴,吵得不可开交。就这么一闹腾,远征的事儿黄了。更惨的是,他俩还在回国路上生了病,最后都没能活着回去。

1588年那会儿,英国海军跟无敌舰队干了一仗,这事儿在历史上被说得有点太神了。说实话,这场海战确实让英国在海上站稳了脚跟,但要说它就让西班牙的海上老大地位动摇了,那可真谈不上。

英国和西班牙在钱包鼓不鼓、打架厉不厉害上,跟荷兰比差老远了。经过一连串的争斗,没想到最后倒是让荷兰站了出来,成了大佬。

好多研究历史的专家都说,西班牙之所以后来不行了,主要是因为他们太爱享受,把挣来的钱都花在过豪华日子上了,没去好好发展工业。这样一来,工业这块大蛋糕就被欧洲西北边的国家给抢走了。结果呢,西班牙就只能看着自己的资源一点点被耗尽,啥也没落下。

这些年我看了不少资料,我觉得吧,西班牙突然变得特别有钱靠的是运气,而他们搞不定制造业,那倒是挺必然的。

西班牙确实想要提升制造业,但问题是,他们缺少发展制造业所需要的关键要素。这事儿他们也挺无奈的,结果被一些只看表面的文人,硬生生地给扣上了“只爱玩乐”的帽子。

说白了,就是因为西班牙的地理环境实在太糟糕了!

很多中国人压根没想到,西班牙其实是全欧洲地形挺糟糕的一个国家。它所在的伊比利亚半岛,地形那叫一个复杂,简直就是欧洲版本的崎岖山地,跟咱们的云贵高原有一拼。

西班牙的地势挺有意思,中间那块梅塞塔高原,凸得老高,导致中部地区干旱得不行,看上去光秃秃的,没啥生气。就因为这样,现在西班牙九成的人,都挤在那三成的沿海地带和马德里那儿。

葡萄牙把半岛西南部的平原占去后,西班牙能用来搞工业的地方就缩水了不少。

西班牙那里山多路险,交通挺不方便的,气候还干,大江大河更是少见。就算有河,因为山势起伏大,船也开不进去,没法通航。

法国紧挨着西班牙,那块地方对我们来说,就像是中国的长三角。在那个年代,法国人一般都不乐意跑到西班牙去,因为去了那边路都不好走,得换乘骡子或者其他牲口,翻山越岭爬高原。那些平时生活优越的法国人,去了那边简直是要吃尽苦头,最后往往都是难过得不行,哭着闹着要回家找妈妈。

这种超烂的地理环境,让西班牙靠满世界殖民突然发了大财。但他们就是缺了搞工业的那些关键东西,比如交通、原料、土地、还有工人。所以,以前西班牙会帮衬着葡萄牙和荷兰,主要是觉得这两家地理位置更优越。可万万没想到,帮来帮去,葡萄牙和荷兰竟然都自立门户了。西班牙一看,心也凉了半截,后来也就没啥追求,混日子过了。

西班牙为啥没落了?说白了,就是地理条件拖了后腿。说西班牙是因为1588年跟英国那场海战输了才衰败的,这历史观念可不对头,跟吹捧《大宪章》似的,都是有人想带偏咱们的思路,让咱们觉得他们老祖宗一路风光,他们光荣,咱们就差劲儿了。

其实吧,他们一开始就是靠抢劫起家的,后来一路当海盗才攒下了家业。

---故事才刚刚开始,真让人期待后续发展。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小明和他的朋友们决定去探险。他们背上背包,装满了水和零食,踏上了前往神秘森林的路。一路上,大家有说有笑,充满了对未知的好奇和兴奋。当他们走进森林,四周突然变得安静起来。只有鸟儿的叫声和风吹过树叶的沙沙声。小明领头走在前面,不时回头看看朋友们是否跟上。他们沿着一条蜿蜒的小路走着,直到发现了一扇被藤蔓缠绕的古老大门。“看,那是什么?”小明指着大门说。大家围了过去,仔细观察这扇充满岁月痕迹的大门。门上刻着一些奇怪的符号,像是某种古老的文字。“子就静了下来。除了鸟叫和风吹树叶的声音,啥也听不见。小明走在最前头,时不时回头瞅瞅朋友们有没有跟上。他们沿着一条弯弯曲曲的小路走,结果碰到了一扇被藤条缠得严严实实的大门。“哎,快看那儿!”小明指着大门喊。大伙儿都围了过去,打量这扇看起来老得不得了的大门。门上有一些奇怪的符号,就像是以前的人写的字。“咱们能把它打开不?”一个朋友问。小明琢磨了一下,说:“试试呗,说不定里头有啥宝贝呢!”于是,他们一块儿使劲儿,把大门给推开了,准备迎接接下来的精彩冒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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